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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稳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方针政策,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以开阔的视野去看十年发展成就,我们可以自豪地说,广大社会组织不仅走上了中国特色发展之路,而且也走稳了、走好了这条特色发展之路。

  这是一条党建引领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中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后,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各项工作中同步落实党建要求,将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广大社会组织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这是一条法治护航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强调指出“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国务院制定了《志愿服务条例》等行政法规,民政部出台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这是一条改革创新之路。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厘清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理清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关系”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实现全国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应脱尽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等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基层治理,在公益慈善、社区事务、志愿服务等领域,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这是一条规范引导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引导”。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同时,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和“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打牢了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基础。

  这是一条激发活力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通过鼓励和扶持发展社会组织为群众解忧,实质上也是为党委、政府分忧”。中央财政设立支持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项目,持续完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公益股权捐赠等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表彰并宣传推广一批先进社会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助力基层治理;相关社会组织积极“走出去”,着力在国际舞台增强规则话语权。

  这是一条安全发展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范化解社会组织等领域风险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资金监管机制,组织开展拉网式、立体式风险排查,持之以恒把好登记关、年检关、执法监督关、舆情监测关,前瞻性地安排部署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注重防范抵御“颜色革命”,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响应迅速、执法有力、衔接有效的工作格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展望未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国梦,凝聚起社会组织领域的强大力量。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