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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养老护理职业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

       加快养老护理职业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提升养老护理职业教育对优质生源的吸引力。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给予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引导设立养老护理培养资助基金,扩大招生规模。强化持证上岗,对养老机构进行质量评价时加大专业人员配备权重。增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降低从业年限和学历要求,支持相关专业毕业生直接获得相应等级资格,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引导依据职业技能确定服务价格,将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加大专业技能人才评选和表彰力度,提升职业获得感。

  二是增加和优化养老护理职业院校和专业设置。结合不同地区养老护理需求和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护理类职业院校,加大向老龄化程度较高地区配置力度,加强在资金、场地、人才、项目方面对相关专业院校的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养老护理、社区护理、康复护理、临床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养老管理、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等相关专业,扩大招生,推动养老护理专业集群发展。按照“底层共享,中层融合,上层互选”的思路实行模块化课程设计,实现专业群内课程、师资、实训等资源共建共享。

  三是明确养老护理职业教育培养标准与目标。

  对接产业端,由行业企业代表、院校代表、政府主管部门代表共同参与,尽快出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心职业技能及其评价规范与标准,建立养老护理职业标准体系,明确养老护理职业教育标准与目标。统一现在由不同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老年照护等职业证书的技能标准,加强鉴定管理和衔接互认。

  四是打造多层次多通道养老护理职业教育体系。根据各地养老需要确定不同层次养老护理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重点推动相关高校设立专科、本科层次养老护理专业,完善贯通“中职院校—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的多层次现代护理教育体系。兼顾养老护理人员存量和增量,同步推进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师资、课程、教学进护理院、养老院、进社区,鼓励养老机构在职业院校开展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在职护理人员素养。

  五是树立医养教协同育人体制机制。加快校企合作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实习实训有关社会保障机制,面向产教融合型养老服务和职业教育机构提供税收、金融等政策优惠,建立校企合作考核与激励体系,增强法律约束力,形成医疗、养老、教育机构协同育人机制。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加快完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制度,落实和强化职业院校教学、招生引才、薪酬分配等自主权,消除职业院校及养老机构师资互聘、培训交流方面的障碍。